我并不是每天都遇到一个 火灾法律博客上此处讨论的诉讼。很少有人会同意 做一个播客讨论他们的情况。我现在好朋友乔恩·米塞维奇不是你 典型的消防员...或诉讼人。他的职业生涯始于阿拉斯加的费尔班克斯(Fairbanks) 消防部门,然后转到孟菲斯(田纳西州)消防部门,然后 到安克雷奇(阿拉斯加)消防局,然后再回到孟菲斯消防局。
乔恩(Jon)是一个了不起的人-聪明才智-致力于消防服务-脚踏实地。在我们讨论他最初于2010年提出的FLSA诉讼时,请听一下,有关孟菲斯消防员是否必须参加强制性辅助医务培训的报酬问题。到2014年, Misewizc诉孟菲斯市 已经变成 这 关于消防员的EMS培训时间可补偿性的明确裁决。
对于那些感兴趣的人,这里是第六巡回决定的副本:
这是地方法院判决的副本:
请记住,一般规则是训练时间是 可赔偿的。有六个例外,以下是这些例外的细分:
Exception | 规章制度 | Voluntary | 下班 | |
1 | 与员工没有直接关系的培训’s job | 29 CFR§785.27 | X | X |
2 | 独立训练 | 29 CFR§785.30 | X | X |
3 | 特殊情况–像独立学习机构提供的培训 | 29 CFR§785.31 | X | X |
4 | 法律要求认证的培训 | 29 CFR§553.226(b)(1) | X | |
5 | 证书所需的培训。由上级政府 | 29 CFR§553.226(b)(2) | X | |
6 | 在消防学院的私人时间 | 29 CFR§553.226(c) | X |
乔恩(Jon)的案子涉及第4号例外,但涉及的例外 extent No. 5.
以下是我们讨论的关键法规:
29 CFR§785.27一般。
如果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则参加演讲,会议,培训计划和类似活动的时间无需计为工作时间:
(a)出勤在员工之外’s正常工作时间;
(b)出席实际上是自愿的;
(c)课程,讲座或会议与员工没有直接关系’s job; and
(d)员工在出勤期间不从事任何生产性工作。
29 CFR§785.28非自愿出席。
当然,如果雇主要求出勤不是自愿的。如果让员工理解或导致其认为自己目前的工作条件或工作的持续性会受到无人照管的不利影响,这实际上不是自愿的。
29 CFR§553.226培训时间.
(a)根据该标题的第§§785.27至785.32规定了根据FLSA确定培训时间可补偿性的一般规则。
(b)虽然通常将雇主花费在参加培训上的时间视为有偿工作时间,但在以下情况下,州和地方政府雇员在接受所需培训上所花费的时间被认为是无偿的:
(1)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专门或后续培训,即 法律要求的认证 特定政府辖区中的公共和私营部门雇员(例如,公共和私人紧急救援人员的证明)不构成该辖区和下属辖区中公共雇员的有酬工作时间。
(2)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专门或后续培训,即 根据上级政府的法律对政府管辖区的雇员进行认证所必需 (例如,州或县法律对城市雇员施加培训义务的情况),不构成应补偿的工作时间。
(3)即使在培训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由雇主承担的情况下,在本节(b)(1)或(2)所述的培训中花费的时间也不予赔偿。
(c)在警察,消防学院或其他培训机构中参加消防活动的警务人员或雇员,如果他们不在上课或参加培训课程,则不认为他们在值班他们可以自由地利用这些时间进行个人追求。这种空闲时间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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